研讨通知:推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在建筑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背景介绍:

自住建部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以及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家确定在建筑行业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基本方针后,我国工程总承包(以EPC为典型)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印发的2020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至今已施行满一周年。2021年1月1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也已经开始执行。全国各地方住建委正紧锣密鼓地制定出台地方法规与政策,未来工程总承包模式将会被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传统施工总包模式下的建设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等市场参与者,都将面临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如何进行企业重塑与转变发展的抉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的“发包人要求”既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附件,直接关系到承发包双方对项目需求、建设目的、投标报价、合同双方风险分配和价款调整等重要权利义务的期待。“发包人要求”的重要性引发了行业内外的极大关注。工程市场参与者如何正确理解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制度设计,如何认知“发包人要求”,成为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继续发展的重中之重。

继建纬律师圆满举办2021工程总承包法规制度宣传周——“七日谈”活动之后,上海建纬(天津)律师事务所荣幸邀请到建纬律师学院院长朱树英律师来津举办专题讲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以及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届时上海建纬(天津)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天津市工程管理学会及本市工程总承包领域的参与者一同进行专业交流。


会议信息:

会议时间:2021年4月10日 上午9:00-11:30

会议地点:天津利顺德大饭店八楼白金汉宫

会议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台儿庄路33号

会议专题讲座:《推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在建筑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应注意的问题》(建纬律师学院院长  朱树英)

主办方: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天津市工程管理学会

承办方:上海建纬(天津)律师事务所

本次交流活动面向工程行业项目管理人员、律师、商务管理人员、教师等,欢迎有志于拓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同仁报名参加。

报名者请通过微信平台报名,请将您的姓名、电话、所在单位及职务、微信号、电子邮件等信息在二维码中填写。以会务组织人员的邮件回复或微信回复确认报名成功为准。


 

主讲人介绍:

朱树英   建纬律师学院院长,曾获评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先后负责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及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修订工作,以“中国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奠基人和建设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首创者”名义入选中国工程博物馆“名人堂”。

朱树英律师承办过近千件有关建筑、房地产领域案件,在建设领域首创全过程法律服务,擅长解决建设领域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承办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的施工合同固定单价调整案件,载入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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